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

被某人记得

我有在Facebook上注册过,为了看看有啥好玩的。逛了一圈,没找到继续流连的理由,于是就扔在一边了。若不是今天收到了一封email,告知我某人在Facebook上加我为好友,我都快忘记有这么一回事了。

那是一个曾经很熟的人。登录上去才知道,他也刚注册而已,我是他添加的第一个人。

是不是该感到窃喜?因为还有人记得我。事实上,刚开始我确实有这样的情绪。然而继续在Facebook上翻了翻,我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。

如果你愿意提交email帐户及密码,Facebook会去读取你的通讯录,并告诉你哪些你认识的人曾经在他们家注册过。我的GMail邀请函就是那位曾经很熟的人发给我的,所以他的通讯录里有我。原来如此。

当然,Facebook这个功能很棒。只是我和那位曾经很熟的人,不可能会再次变熟了。所以我的Facebook上其实还是一个好友都没有,我还是没有找到流连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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